為提高營建業主採行空氣污染防制設施的經濟誘因,以改善空氣品質,環保署於7月5日公告修正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費率,新費率自明一年月一日起實施。 環保署為改善空氣品質,已於101年5月14日修正發布「空氣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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