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類別】 16 應回收廢棄物 【法規名稱】 0090 廢容器回收貯存清除處理方法及設施標準(96.02.05.修正) 【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九月十一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署基字第0九一00六
w3.epa.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