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類別】 16 應回收廢棄物 【法規名稱】 0050 占用道路廢棄車輛認定基準及查報處理辦法(95.01.19.修正) 【法規沿革】 中華民國八十六年十月二十七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八六六二號令、行政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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