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間:100年8月1日至101年7月31日。 全國 托嬰中心、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職(補校) 住院醫療 保險金 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5萬元為限 病房費部分每日以新臺幣1,000元為限。 意外 傷害 門診 每次意外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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