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期間:99年8月1日至100年7月31日。 托嬰中心、托兒所、幼稚園、國小、國中、高中職 (含補校) 住院醫療 保險金 住院最高給付金額以5萬元為限 意外傷害 門診 每次意外最高給付金額以5,000元為限 燒燙傷 暨重建手術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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