ㄧ、前言 我國公共工程導入專案管理制度已有多年,其法源依據為民國88年5月開始實施之「政府採購法」。該法第39條指出,「機關辦理採購,得依本法將其對規劃、設計、供應或履約業務之專案管理,委託廠商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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