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長王建煊(圖/資料照)出席財產申報法20週年研討會表示,財產申報制度上路20年,監院卻淪為負責收件、蓋章的基層執行機關,對涉及應否處罰的條文疑義無權解釋與修法,該業務是否能轉交廉政署,可以討論;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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