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經費使用原則

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經費使用原則 一、計畫經費分配措施: (一)教育部(以下簡稱本部)獎勵大學教學卓越計畫每年編列五十億元獎勵經費,計 三年共一百五十億元,擇定之教學優良學校以大學總校數之百分之三十至百分之

www.acc.stu.edu.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