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還請求權 [編輯] 就返還請求權而言,中華民國民法於第767條第1項前段規定:「所有人對於無權占有或侵奪其所有物者,得請求返還之。」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34條規定:「無權占有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權利人可以請求返還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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