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我是『紐約瘋媽』的格迷這個名稱早在2007年就在網路上發表過文章囉~~ .... 雖然瘋媽的標題只是「父母的"有效限期" 」 ..... 那位什麼瘋媽,如果自己一輩子不拿「 父母的有效期限」這幾個字出來用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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