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動化設備及防治污染設備申請投資抵減證明時,應註明預定安裝完成或使用日期。 三、應於辦理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憑前款之證明文件及購置成本之原始憑證影本,送請公司所在地之稅捐稽徵機關核定其可抵減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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