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會同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十八條;並自九十五年七月一日施行(原名稱:營業小客車 駕駛人執業登記管理辦法) ... 計程車駕駛人停止執業時,應繳回執業登記證及其副證 ,並自繳回之日起保留其執業資格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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