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利事業於100年6月9日起 繳納超額分配可扣抵稅額 可於 繳納日計入 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尚未核課確定案件亦可適用。 為解決營利事業依法補繳超額分配之可扣抵稅額可否計入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之爭議,財政部於近日發布令釋,明定營利事業於100年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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