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無投影片標題

引擎破壞說明 規範 應回收廢棄物稽核認證作業手冊(廢機動車輛類-回收業)5.4節第4條 廢汽車引擎採細部拆解者須拆解至含引擎號碼之汽缸體並破壞水套孔;採粗部拆解者須破壞汽缸蓋及水套孔。廢機車引擎須將含引擎號碼之變速箱殼破壞。

epamotor.epa.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