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入本法適用範圍前,或本規則發布施行前已設置之危險性機械及設備之 檢查,得依既有危險性機械及設備安全檢查規則 辦理。 第 167- 2 條 自營作業者,準用本規則有關雇主義務之規定。 第 168 條 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 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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