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法規名稱: 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民國96 年09 月03 日修正)

第 3 條 檢舉人於貪污瀆職之罪未發覺前,向有偵查權機關或政風機構檢舉,經法院 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 前項獎金,依附表 ...

tnd.judicial.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