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間經大幅度之修正,其中最重要之改革係採行集中審理制度。為改善舊法時代所採行併行審理主義 及隨時提出主義之弊端,乃採用爭點集中審理主義及適時提出主義,前者要求法院將訴訟事件之審理劃分成爭點整理階段及集中調查證據階段,進行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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