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法條內容 - 金融法規全文檢索查詢系統 - 最新訊息

法條內容 第 4 條 稱支票者,謂發票人簽發一定之金額,委託金融業者於見票時,無條件支 付與受款人或執票人之票據。 前項所稱金融業者,係指經財政部核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之銀行、信用合 ...

law.banking.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