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臺北市山坡地地形申請建築之整地原則 歷史沿革 中華民國80年8月3日 北市工建字第69160號 法規內文 (一)整地後之擋土牆高度超過一.二公尺之基地應依本處理原則辦理。
www.dbaweb.tcg.gov.tw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