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永和社大公共性社團共同組成為永和社區大學志願服務隊,依「志願服務法」第九條之「規定時數」及「課程安排」,舉辦基礎與特殊訓練活動,期望透過志願服務計畫與社大學員專長結合,提供中永和等地之社區民眾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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