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核發支付命令,並確認債務人未於法定期間內聲明異議後,即發給銀行確定證明書。銀行認為請求權時效已獲保全,並未立即對債務人聲請強制執行,迄至數年後查得債務人之財產所在地時,始據該支付命令及其確定證明書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 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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