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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廢給付請領須知

一、請領資格 被保險人在參加保險期間內發生傷害事故或罹患疾病致成殘廢,必須先經醫治終止後,仍遺留無法改善之障礙,符合「公教人員保險殘廢給付標準附表」之殘廢標準項目,並經鑑定為永久殘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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