殘廢程度與保險金給付表 項目 項次 殘廢程度 殘廢等級 給付比例 1-1-1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遺存極度障害,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經 常需醫療護理或專人周密照護者。 1 100% 1-1-2 中樞神經系統機能之病變,致終身不能從事任何工作,日常生
9999.t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