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鑑識中心組織編制為主任1人、技正1人、股長3人、警務正9人、警務員9人、巡官12人,合計35人。 主任:統籌中心全般勤(業)務事宜。 技正:襄助主任處理中心全般勤(業)務事宜。 第一股:辦理刑案現場勘察、鑑識綜合業務、研究發展、教育訓練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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