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申辦繳稅分期:101/6/8後至結帳日前3個營業日前可透過網路、語音或來電申請3期、6期、12期、18期、24期分期付款,i刷金融卡恕不適用分期。 (2) 申辦「綜所稅分期」 限於信用卡額度內之消費範圍,超額及臨時額度調整期間恕不接受辦理分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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