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強調取得來源的解釋 此說主要係以行為人取得該提款卡的方式來判斷是否為不正。因此如果行為人係以偷竊或強盜的方式取得真正提款卡,自然屬於本條所稱之不正方法。然而,這個標準雖然清楚,但是就該前犯罪行為刑法上本來就有相對應的罪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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