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1年3月13日 發文字號:桃教秘字第1010009129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 主旨:檢陳「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暨所屬機關臨時人員工作規則」乙份,請各校參考準用,請 查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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