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費刊登
  
‧首頁
>
食品餐飲
>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執行職務聯繫辦法 - S-link 電子六法全書
各級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與司法警察機關辦理刑事案件,應隨時交換意見,並指定人員切實聯繫。 檢察機關與司法警察機關為加強聯繫,應定期舉行下列檢警聯席會議:
www.6law.id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