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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車、行人之路權與肇事防制

交通事故處理暨路權規定 臺北市政府警察局 交通警察大隊南港分隊 警員 鄭志成 * * * * * * * * * * 申請肇事原因鑑定(一) 對於警方所提供的肇事原因初步分析研判意見持有異議,可在事故發生6個月內,逕向發生地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申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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