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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 - 法律諮詢家

您好:有關您所詢問題回覆如下 對方的行為已涉及偽造文書,您當然可以先函存證信函告知未授權其使用您的名義,若下次再犯,可以逕行對其提告,以上希望對您有所幫助,若您尚有其他問題,可以MAIL至civili1201@gmail.com 來信詢問,以免遺漏,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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