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日, 21 六月 2009 00:10 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表示:為配合促進產業升級條例刪除建立國際品牌形象支出得適用投資抵減之規定,審查要點名稱由原「公司研究與發展人才培訓及建立國 際品牌形象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審查要點」,修正為「公司研究與 ...
www.cfo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