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 規: 林口特定區計畫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要點----第三條 內 容: 本要點用語定義如左: 一、住宅單位:含有一個以上相連之居室及非居室,有烹調及衛生設備,專供一個 家庭使用之建築物,並有單獨入之通路,不需經過他人住宅而自由進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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