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縣短期補習班「立案 OK 標誌」圖徽甄選實施計畫 壹、依據: 桃園縣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規則第 11 條辦理。 貳、主辦單位:桃園縣政府教育局、桃園縣補習教育事業協會 參、承辦單位:桃園縣楊明國民小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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