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施行細則 修正時間: 中華民國101年3月28日 所有條文 第一條 本細則依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以下簡稱本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訂定之 。 第二條 核子反應器設施經營者(以下簡稱經營者)應於申請初次裝填核子燃料 時或本法施行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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