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訴願審議委員會近期作出決定,雇主未依法按勞工月薪資總額投保勞保,將不再分別就勞工保險條例及就業保險法的處以行政罰鍰。這是自今年二月五日行政罰法施行後,首宗適用一事不二罰法理的勞保案件。 依勞保條例第七十二條第二項規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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