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移出容積計算 1.種類一:經認定有保存價值建築定著之私有土地 可移出容積=基準容積-已建築容積 範例:土地面積:1110 都市計畫或相關法規規定之容積率:300% 基準容積=1110 ×300%=3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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