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安全檢測,此網站為安全網站,請放心前往原始網址!

服務-志工授證 -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

依據志願服務證及服務紀錄冊管理辦法: 一、志工完成教育訓練者,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發給志願服務證。

www.dosw.taipei.gov.tw

網址安全性掃描由 google 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