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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停業說明

(三)公司每次停業期間最長1年,如停業後有需要繼續停業1個月以上者,可無庸每次先辦理復業登記後再續辦停業登記,惟應於每次繼續停業期間前依法申請停業登記,否則即有違反公司法第387條第6項規定情事 (處代表公司之負責人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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