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依行政院人事行政局97年2月25日局考字第0970004567號函解釋。 一、有關簡任公務人員未經核准赴大陸如何懲處疑義一節,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以下簡稱兩岸條例)第9條第3項規定:「臺灣地區公務員,國家安全局、國防部、法務部調查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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