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課曾談過勞動法令 其中提到 最高法院95年04月27日95年度台上字第854號民事判決 :「末查由雇主負擔費用之其他商業保險給付,固非依法令規定之補償,惟雇主既係為分擔其職災給付之風險而為之投保,以勞動基準法第五十九條職業災害補償制度設計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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