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書記官放榜後一個月內,就會接到考試院寄來的「書記官分發志願單」,錄取者可選擇院方(法院)書記官,或檢方(地檢署)書記官。至於分發地點,則需至分發日才能確定。 (2 ...
tw.myblog.yahoo.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