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義務人吳先生詢問,今年5月份申報101年度綜合所得稅,夫妻是否可以分開申報?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現行所得稅法第15條規定,納稅義務人之配偶及受扶養親屬有各類所得,應由納稅義務人合併報繳綜合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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