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局同時指出, 99年度執行業務者收入及 費用標準,財政部已於 99年12月30日以台財稅字第09900505580號及09900505581號令發布,修訂部份內容為: 99 年度之收入 標準附註部分增訂臺北縣、臺中縣、臺南縣及高雄縣自九十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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