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竹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提升約聘僱(用)人員服務品質及工 作績效,訂定本要點。 二、本要點適用對象: (一)約聘人員:指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人員。 (二)約僱人員:指依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僱用之人員 。
www.rootlaw.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