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U.S.C. 102 可專利性之條件;新穎性及專利權之喪失 無下列情形之一者,任何人有權可獲准專利: (a) 在專利申請人完成發明及申請之前,已在國內為他人習知或使用,或在國內外已獲准專利、或在印刷刊物上已經公開發表者;或 (b) 在美國提出
mypaper.pchome.com.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