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過約14年的推動歷程,攸關我國學前教保制度變革的幼兒教育及照顧法在100年6月29日經總統明令公 布,自101年1月1日開始施行。本法正式實施後,幼稚園及托兒所將走入歷史,由可提供2歲至入國小前幼兒接受教育及照顧服務的幼兒園取而代之,並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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