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價登錄8/1上路:不動產成交案件實際資訊申報登錄作業(簡稱「實價登錄」),業經行政院101.6.28核定自101年8月1日施行。 提醒您:買賣案件登記完畢之次日起30日內,應辦理申報,逾期將被處罰3~15萬元,至確實申報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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