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北市政府(以下簡稱本府),為管理行政大樓停車場行車及停車秩 序,確保優質停車環境,特訂定本要點。 二、停車場之管理機關、範圍、開放及管制時間如下: (一)管理機關:本府秘書處,管理人員由秘書處派員擔任,行政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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