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1.依新北市建築物停車空間鼓勵要點辦理 2.適用本要點之申請案,除基地條件或申請建築規模達須辦理都市設 計審議,應依本要點檢討並經本府都市設計審議委員會審查及都市 計畫說明書圖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外,其餘均由本府工務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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