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各機關處理人民陳情案件,除依行政程序法及新北市政府文書流程管理. 作業 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辦理外,應依本注意事項辦理。 三、 本注意事項所稱人民陳情 案件,係指陳情人以書面(郵寄、傳真、網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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